2020年翟寨村上半年民生实事
202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全体帮扶人员的积极帮扶下,驻村工作成员与村两委一起,认真落实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走村入户、实事求是、集思广益、因户施策、殚精竭虑、克难攻坚,在扶贫工作、组织建设及村容村貌方面(诸如:产业帮扶、教育补贴、金融扶贫、危房改造、六改一增、大病救助等)做出了一些成绩。16户55人通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了脱贫。现将一年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村情概况
翟寨村位于乡政府所在地10公里处,为非贫困村。现有2个村民小组149户704人,17名党员680亩耕地。2016年经“回头看”、“再甄别”,全村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5人。2016年底对2户8人贫困户进行脱贫。2017年对翟寨村3户贫困户进行脱贫,2018年脱贫9户34人,2019年对剩余2户3人贫困人口进行脱贫,2020年通过“一户一策、一户一帮扶联系人”等措施,重点监控已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出现返贫情况。截止目前,我村已实现电、路、电视、电话四通,全村主干道已实施道路硬化。149户均已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49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 100%);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49户。该村到乡(镇)道路为柏油路;进村道路为水泥路;主干道均已硬化;距离最近的车站2公里。
二、工作开展情况
扶贫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结合“十个全覆盖”、产业结构调整、基层组织建设农业农村三项重点工作及精准扶贫、积极协调解决天然气管网铺设、危房改造、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环境治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生产生活问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变化,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同时以加快发展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发展,扩大开放,优化环境,积极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村内设有村支部和政务公开栏。村室服务功能发挥良好,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扶贫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走访农户,群众反映最多的就是发展村内经济问题和村内路灯亮化问题,在掌握了本村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尽快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走访农户的同时,始终坚持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工作态度,积极和单位领导联系,并召集村内党员和村民代表一同出谋划策,实施一批符合该村实际的扶贫开发项目。
工作中的几点体会(经验)
一是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争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扶贫工作要深入基层,察民情,体民意,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二是政策要一以贯之,不能朝令夕改。上级部门出台政策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吃透下情的基础上出台一些行之有效、切中肯綮的政策;三是群众工作要有一颗公道心。学会换位思考,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充分理解群众的文化水平、理论修养素质、说话态度语气、内心真实想法,从而把好脉、对住症,切记一刀切,官僚主义;四是脱贫先立志,为贫困户强身健体,要贫困户挺起脊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充分、方位地挖掘贫困户身边的榜样,发扬愚公移山志,早日摆脱贫困身!
存在问题 一是贫困户穷怕啦,存在胆怯投资,怕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胆怯心理;二是贫困户对种植、养殖技术掌握不全面,特别是在蔬菜瓜果病虫害和牲畜防疫方面;三是部分贫困发展意识差,安于现状,对致富不积极,生活状态消极;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五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水平有待提高;六是进村道路、人畜饮水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意见建议 一是针对大多数村民陷入贫困窘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建议国家出台教育、医疗有条件的免费制度;二是建议上级各有关部门少检查、少督导,将检查督导的时间多驻村、多入户,充分了解民意,吃透民情。
回顾近一年年的驻村工作,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和乡、村两委共同努力的结果,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并没有完全实现百姓的愿望。今后将在实际的工作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同村两委成员一道,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发奋图强。为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马屯村而努力工作。
三、下步打算
我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班子成员,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按照“粮食稳村、科技兴村、产业富村”的发展思路,逐步提高马屯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实现“稳收入、调结构、促增收”为目标的农村经济工作新突破。一是积极争取创办养殖示范基地,产量、经济效益稳步上升;二是引进、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三是走产业结构调整的富村之路,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加快全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尽快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以尽早致富、早日脱贫,使广大村民走上稳定脱贫,科学勤劳稳步致富的路子上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应有贡献!
2020年7月15日
copyright © 2018-2024 濮阳市(濮阳县)信息化监督系统 主办单位:濮阳市纪委 豫ICP备120235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