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 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呈报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报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备案材料的通知》(豫扶贫办〔2015〕66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7〕4号)和《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经研究审核,同意古城乡、双庙乡、大流乡、固城乡、马村乡、阳邵乡、韩村乡、巩营乡8个乡14个村的2018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26个项目规划。
项目批复后,一是确保实施方案的严肃性。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二是要强化监督。项目招投标后,要充分发挥乡镇党政领导和村两委作用,强化责任,工作到位,确保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标准、质量和效果。三要做好服务保障。要提供宽松环境和便利条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清丰县扶贫办 清丰县财政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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