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清丰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村危房改造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一,也是我省2014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直接关系到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落实中央政策过程中不走样不偏差,严把补助对象审查关,严格危房改造的标准和要求,完善危改档案,规范使用资金,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清丰县

 

 

2014年8月 日

 

 

 

 

 

 

 

 

 

 

 

2014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中央支持我省18.5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7.2万户。gh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不搞普惠制,把同时满足经济上最贫困、住最危险作为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要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二)补助标准。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省级配套资金另文下达),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中央补助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内新建传统民居的结构、体量、建造技术与风貌要求等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帮助选定并予以指导。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内(含5000元);

2.非贫困地区D级危房重建:

特殊困难户:15000----20000元;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7500----15000

其他贫困户:5000----10000元。

3.贫困地区D级危房重建

特殊困难户:15000----25000元;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7500----16000

其他贫困户:5000----11000元。

4.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D级危房传统民居重建:

       15000----25000元;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措。2014年我省将根据去年各地农户数、危房数、工作绩效等因素分配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并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分配到县(市、区),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文下达。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生态移民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要直接将补助资金转入农户直补卡,不得借建设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名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监管要求,并于今年720日前联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分配危房改造任务要综合考虑乡镇和村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合理搭配D级和C级房屋改造数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短期内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把握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确保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

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建村2013104号)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指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安全房,既要注重为危房改造农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同时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内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731日前。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组建机构,人员培训,研究政策,落实任务等工作。

第二阶段:81—111日。主要任务是各市、县将任务落实到农户,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1111130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档案等工作。

、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1),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五)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见附件),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相关材料。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依法进行产权登记。

、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及时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对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1412月底前将2014年任务落实检查情况、年度总结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

、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仍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宣传引导

各地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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