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创业补贴工作流程

初始创业补贴工作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者向清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清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清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

4、资金拨付。经审核无误后,将审核材料报送清丰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