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妇联2023年度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规范项目实施流程,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根据市妇联要求,结合我县“两癌”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患病妇女申报情况

2023年,我县共申报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155人。其中,特困人员申报0人、低保对象申报 28人、易返贫致贫人口申报1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较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申报 126 人。

本次救助对象为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二、资金分配标准

市妇联共分配给我县2023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 36 万元。其中,特困人员0 万元、低保对象 17 万元、易返贫致贫人口1万元、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较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18万元。

根据市妇联分配的项目资金总额、分配指标、救助比例各地申报实际情况,结合我县开展的“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摸底情况,县妇联按照分配原则确定了各乡镇救助资金名额。其中,特困人员救助全覆盖,要求各乡镇对申报人员逐一核实,出现死亡、失联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本乡镇自行调整为其它类人员,优先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

 三、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1.救助36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2.带动地方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力度,扩大“两癌”救助覆盖面;

3.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教活动,举办“两癌”防治健康讲座等,在主流媒体及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妇女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妇联严格按照县妇联分配指标设定并落实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执行及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救助精准及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患病妇女申报情况、资金分配标准、绩效目标和实施要求等。本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二)汇总救助对象名单。濮阳县妇联根据市妇联确定的各类低收入患病妇女的救助比例,安排乡镇妇联                                         “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申报人员名单中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材料齐备做好往年已救助人员信息比对,不得重复救助。在确定救助对象后,认真填写《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情况汇总表》,加盖级妇联及卫生健康部门公章。

(四)发放救助资金。濮阳县妇联在项目执行中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至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受助对象需在领取救助金登记表上签名、加摁手印

五、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

1.强化监管责任,做好监督回访。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签订项目执行协议,明确资金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开展项目自查,适时迎接上级对项目实施档案进行抽查,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测项目的实施效果,掌握项目的受益情况。濮阳县妇联在资金下发后一个月内对救助对象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其中,电话回访对象的数量不低于我县救助对象总数的15%,并将救助对象电话回访记录表及时提交市妇联妇女发展部。

2.加强绩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当地及时向社会公开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中应依法保护受助对象个人隐私,不公开与救助工作无关的信息。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县妇联时关注掌握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将相关风险点纳入舆情监测重点,做好快速稳妥处置预案;要管理好“两癌”相关信息数据,对涉及使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防止泄露患病妇女个人信息;对在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财行〔2021〕384号)予以处理。

(二)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并做好项目总结

1.加强新闻报道濮阳县妇联进一步加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和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多渠道宣传党和政府对妇女的关心关爱、项目及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

2.统一标识。为规范管理,濮阳县妇联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做好宣传标识及口径统一工作。


copyright © 2018-2024 濮阳市(濮阳县)信息化监督系统 主办单位:濮阳市纪委 豫ICP备1202355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