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救助标准提高,由目前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200元。
根据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80%,市县财政负担20%。艾滋病患者生活定量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患者本人及家庭成员按照规定应予享受的城乡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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