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濮阳县公共文化服务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濮阳县公共文化服务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时代发展新趋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使城乡居民更好参与文化活动,培育文艺技能,享受文化生活,激发文化热情,增强精神力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全省重要的文化高地和文化旅游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坚持统筹建设,推动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开放发展。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共建共享,推动融合发展。在把握各自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旅游相融合,文化事业、产业相融合,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城乡协同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基层群众文化创造力进一步激发,乡村群众自我服务的局面初步形成,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保障行动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濮阳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2.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加大对新建居民小区、农民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和现有住宅区的改扩建力度,编实织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统筹协调、服务指导能力,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的通借通还、数字服务的共享、文化活动的联动和人员的统一培训,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专项工作1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提升工程

1.结合乡镇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县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2.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提升。按照《河南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创新服务形式,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大师课、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读书分享等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鼓励“走出去”,创新开展创意县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等文化活动。二是拓展服务功能,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推动各地设立全民阅读月、阅读周、阅读日,全民艺术普及月、普及周等,举办全民艺术节,增强社会影响力。推动“以人为中心”的图书馆建设,将公共图书馆建设成为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推进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和活动普及,把文化馆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大力培育全民阅读和艺术普及推广人,造就一大批本土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带头人”。以县、乡、村为主体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在做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经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优惠提供特色化、多元化、个性化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优惠有标准、质量有保障、内容有监管。三是提升服务品质。开展群众原创文艺作品评选,推动创作更多有力量、有筋骨、有温度的群众文艺精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在全县遴选推介公共图书馆优秀阅读品牌、文化馆(站)优秀艺术普及活动品牌。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将说唱、街舞、小剧场话剧等文化形式纳入服务范围。四是开展流动服务,通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文艺小分队等形式,把慰问演出、文艺辅导、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内容送到百姓身边,入村入户入心。五是开展特殊群体服务。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面向残疾人的文化服务。

专项工作2 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评审工作。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审一批示范区,推荐优秀单位参加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评审,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实施公共文化创新发展行动

4.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立足城乡特点,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间。鼓励在城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非遗馆等主题功能空间。鼓励在各类公共空间“嵌入”文化服务,作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鼓励社区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专项工作3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项目

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公共文化空间;每个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非遗馆等公共空间。2025年,全县建设50个以上小而美的、特色化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建设,丰富资源总量,创新资源样态,突出濮阳县特色,打造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库群。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平台与河南省公共文化供需服务平台“文化豫约”云平台的对接,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体系。加强云服务平台的需求采集、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反馈互动功能,健全“百姓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服务机制。加强云服务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功能,用数字化服务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差异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图书馆智慧服务和管理架构。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发展新技术应用的服务类型,加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推广群众文化活动网络直播,形成群众文化云端服务品牌。鼓励公共文化机构打造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培养具有高粘性的“粉丝”文化社群。探索依托互联网平台开设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

专项工作4 濮阳县公共数字文化工程

2022年,围绕享活动、订场馆、看直播、学才艺、读好书、赶大集六大全民艺术普及核心功能,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与省厅“文化豫约”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到2025年,构建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立全县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第三方共同参与的评价约束机制,提升购买服务质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稳妥推动基层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场馆可根据实际,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做好政治导向和服务绩效等方面的评估。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兼顾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评价、管理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打造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专项工作5 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面向全县各级文化类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文化企业,文化类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组织购买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全民艺术普及、特色文化活动等内容的文化活动。

(三)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惠农行动

7.打造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新亮点。推进“艺术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鼓励支持艺术家、策展人、新乡贤等与乡村对接,挖掘乡土底蕴,传承乡村文脉。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对口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乡村村晚”“寻找村宝”“同绘村画”“唱响村歌”等群众文化活动。围绕“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名片,打造节庆新民俗。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结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和旅游品牌,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模式。

8.推进“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完善文化合作社发展机制,在全县探索推广以农村文化艺术队伍为基础,由掌握文化技能或有共同文化爱好的农村群众自愿自发成立、开展自娱自乐活动的各类“文化合作社”。动员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本地“文化合作社”工作实践,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用5年时间,在全县逐步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为保障、以“文化合作社”为主体、以戏曲、书法、广场舞、民间文化艺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公共文化良性发展、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服务格局。

专项工作6 公共文化服务惠农行动项目

开展县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每年积极创建年度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引导、支持省级文化艺术之乡强化文旅融合工作,孵化文化产业和文创产品,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各地乡村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培育“乡村网红”。全县每年评选示范性“乡村文化合作社”。2025年底前,全县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有文化合作社。

(四)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行动

9.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跨领域融合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体育、农业、教育、卫生、科普、民政等领域惠民项目融合发展。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和教育融合路径,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开展研学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常态化机制,推动高校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抓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军民融合工作,加快军民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的共建共享进程。

10.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多层次融合发展。结合实际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等建立馆际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开展活动、文化品牌共建等措施,形成发展合力。以广场舞比赛、全民阅读、戏曲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为依托,推动区域间文化交流,加强交流,共享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乡村文化服务中心融合发展。拓展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电商、就业等服务功能,树立一批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体、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治理体系。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为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地要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财政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为基层文化队伍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深厚实践经验的专家型干部。落实基层文化服务岗位人员编制和经费,保持基层文化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县招乡用、派出制、县乡双重考核等形式,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支持培养一批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骨干。定期开展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引导各级政府与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合作,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定向、委托培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

(四)加强绩效考核。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常态化,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标准监督和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价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和数据挖掘技术补充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统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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