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濮阳县委办公室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濮县办〔2017〕26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

  《濮阳县“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濮阳县委办公室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31  

 

濮阳县“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加强培训项目资金监管,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创业就业能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就业、创业以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改革创新培训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就业、自主创业和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补贴范围、标准

(一)职业教育补贴。

1.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人口,是指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及人口。(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2.报名方式和审核。由学员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3.扶持期限。(1)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2)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按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4.补助标准和方式。扶贫助学补助为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二)短期技能培训。

1.扶持对象。(1)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对象为全省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短期技能培训是指贫困劳动力为获得某项技能实现转移就业,而在培训机构参加的时间一年以内的学习。

2.扶持条件。扶持对象享受补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经精准识别核准后进入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人口。(2)接受并完成短期技能培训。自主参加各类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国家承认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出国就业而接受语言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其出国就业签证可代替技能等级证书。(3自愿申请。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同一贫困劳动力考取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政策。

3.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仅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A类工种补助2000元,B类工种补助1800元,C类工种补助1500元。

4.补助方式。(1)户籍所在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无论是在何地接受培训,均可凭获取技能等级证书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培训补助。(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受训贫困劳动力所在家庭。

(三)实用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和目的。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劳动力,鼓励非贫困户中具有发展产业愿望的劳动力参加培训,年龄在16-70周岁。开展扶贫开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培育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2.培训形式和标准。教育模式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3+34+2)进行实施。报账时要按预决算实际支出进行报账,但不得高于每人每天100元标准。

当年参加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次年可参加不同专业的农村实用技能培训。

(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对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且带动能力较强的致富带头人或者是有创业带富愿望的贫困村民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时间在一周左右,所发生的费用不高于每人2000元,由培训学校向扶贫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报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1.强化培训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惠及贫困人口,确保资金安全。按照《河南省“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3241号)和《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农〔2007291号)有关要求,严格扶贫资金的报账和拨付程序。

2.深化培训制度改革。第一,培训资金实行直补到人。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进行直补到人,以保障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第二,做到精准扶贫。培训工作主要针对贫困户中的劳动力进行培训,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身份和培训时间。第四,进一步优化培训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控制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缩减短期技能培训规模,使培训更加符合脱贫增收需要。

3.范培训项目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第一堂课”、月报表、毕业考试、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规范培训操作程序,健全培训档案,努力实现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规范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充分利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对受训学员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每位学员信息资料准确、完整和真实有效,接受社会查询监督。

(二)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

1.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原有培训基地上年度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现违规违纪、培训任务完成不好、转移就业率低、培训条件出现大幅度滑坡的培训基地予以淘汰,保证培训基地的质量不降低。

2.突出特色和重点,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受训村、人员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开展好特色培训,提高受训人员产业发展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引导学校开展校企合作、联姻共建活动,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为学员致富和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技能保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组织领导。配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安排一定办公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2.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人社、教育、农业、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工作开展。

3.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濮阳县委办公室                                                     20173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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