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下乡

项目名称:文化下乡

政策依据:濮财指﹝2014﹞60号

补贴标准:文化下乡依据濮财指﹝2014﹞60号《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4年舞台艺术送农民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参考2014年舞台艺术送农民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结合我县实际,给予送戏下乡,市团每场10000元的补助,县团每场6000元的补助。演出由南乐豫剧团和濮阳市戏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濮阳市杂技艺术学校为全县乡村提供。

 

 

 

“舞台艺术送农民”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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