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鲁河镇建立“土地驿站”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濮阳县鲁河镇为平原农业大镇,耕地面积7.02万亩,总人口6.46万人,辖47个行政村。近年来,鲁河镇立足农业大镇实际,发挥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作为实施主体建立“土地驿站”,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畅通生产环节,激活生产要素,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充分彰显了集体力量。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主要做法被《农民日报》《河南日报》《濮阳日报》相继报道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情况通报》、省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动态》、省委改革办《改革简报》予以专题刊发

一、建立“土地驿站”,夯实土地规模经营基础

(一)建立流转平台。2019年鲁河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8个,其中47个村全部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镇级成立鲁河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全部进行登记赋码并领取组织登记证书。依托4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了“土地驿站”作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储备有流转意向的土地,集体出面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

(二)规范土地流转。镇统一印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和委托书文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书面委托书,将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驿站”储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位置、地力、升值潜力等因素对农户土地确定合理的流转价格。目前,各村通过“土地驿站”形成集中连片土地,其中最大的1426亩,最小200亩,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达3.7万亩。

(三)明确经营方式。储备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连片成方土地200—300亩为一个网格进行划分,一是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不能自主经营的,按照“资金强、有经验、人品优”原则,选出实力强经验丰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承包,村集体收取居间服务费。三是村集体和种植大户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合作联营。

二、成立运营团队,构建合作基础运营机制

镇联合社组建农业机械化服务、土地托管及流转服务、养殖专业服务、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服务、农业实用技术服务、农产品供销服务、劳动力输出服务、金融服务等8个服务团队,开展全产业链的统一对接订单、种植方案、农机调配、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至目前,镇联合社拥有村级集体股东(代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47个,组建了包括一个综合服务公司、4个片区子公司、8个服务队以及1个专业培训机构的综合型服务平台。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对外业务部,分片区开展经营服务。

三、开展经营服务,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

(一)统一农资供应。由镇联合社牵头,以全镇7.02万亩耕地为谈判条件对接农资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统一购买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2020年以来,先后与河南心连心化工集团、山东史丹利集团等优质农资企业合作,累计统购化肥7000吨,统购种子210吨,减少群众支出183.9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76.6万元。      

(二)统一订单种植。采取“镇联合社+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推广优质小麦“订单种植”。镇联合社与农家福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签订协议,实施优质小麦种植推广。2020年以来,全镇累计种植优质麦3.4万亩,减少生产支出238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8万元。

(三)统一销售服务。镇联合社对接专业合作社,并统一组织成员进行农业种植,以高于市场价格统一销售成员种植的农产品,获得的收益按照村集体、农户、专业合作社以2:3:5比例分红。2022年,共销售2000万斤,每斤高于市场价0.05元,增加收入100万元,其中村集体增收20万元,农户增收30万元,专业合作社增收50万元。

(四)统一农机服务。机械化服务团队整合收割机、打捆机、播种机等大型农机械422台,组合农机手280名,为群众和“土地驿站”经营的耕地进行机械化服务。2021年以来实施秸秆打捆及综合利用4万亩,减少群众支出40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2022年,镇联合社机械开展社会化服务,减少群众支出60万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1余万元。同时利用农作物成熟时间差,镇联合社机械在商丘、周口等地开展收割作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五)统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2年,镇联合社与濮阳绿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镇联合社以厂房、电力设施等出资,濮阳绿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资金、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出资,双方按照2:8比例持股和利润分成投资2500万建设废弃物处理厂,处理秸秆、杂草、废木料、棍棒等农村生活垃圾,生产生物质燃料,变废为宝,提高效益,美化农村环境。

四、发挥“统”的优势 ,土地规模经营成效显著

(一)实现了农民节本增收。通过“土地驿站”,农户土地流转由自发盲目流转到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流转费由亩均500元提高到800元。通过镇联合社争取上级农业优惠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每亩节约生产支出100多元,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解放农村劳动力1万多人,增加务工收入3.6亿元。

(二)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了集体收入。2022年,镇联合社生产服务营业额2643万元,利润315.8万元,其中向4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156万元,平均每个村增加集体收入3万元。村合作社通过统一经营服务可获得2万元15万元不等收入47个村全部实现有集体收入,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0个,年收入5万以上的村14个。2023年上半年,镇联合社生产服务营业额1630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190万元。

(三)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鲁河镇“土地驿站”助推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引进现代产业发展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濮阳县绿色小麦产业园项目建设2万亩绿色小麦产业园项目建设核心区顺利落地鲁河镇。2022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000亩。2023年濮阳县5万亩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落户鲁河镇2.5万亩。

 (四)启动了共同富裕试点。土地驿站模式为基础以双社驱动为支撑,以中原农险、农事服务公司等三大国有企业为依托,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体振兴共富裕试点工作。科学谋划顶层设计,因村定案,量身定做,导入资金、服务和保险三大要素,联手打造6个高标准省级土地驿站建设典范样板,为全国“小田并大田”、共同富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