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乡村振兴领域“三重一防一改”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濮阳县乡村振兴领域“三重一防一改”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抓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上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持续走深走实。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程序执行不严格、资金拨付和资金移交不及时、带贫效果不佳等问题,分类摸清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项目资产底数,按照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构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督促明确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或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运行管护等方面;对确权到户的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
(二)规范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紧盯上级下达重大专项资金及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贴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先知、违规发放等问题。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惠农惠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持续提升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惠民政策、享受名单、资金发放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发展中心,各乡镇(办)
(三)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力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底数不清、资产流失、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全县所有村社集体“三资”底数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澄清底数。对已纳入提级监督管理范围的重点村社,通过定期抽查巡查、驻点办公、参加会议、查阅账目等方式,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明晰产权归属,厘清监管职责,推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四)强化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三保障”政策落实,着力纠治脱贫家庭学生应享受未享受相关教育补助资金、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以及未按规定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报销医疗费用或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办理慢性病卡等问题,危房住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聚焦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和农村供水保障专项债项目实施,逐步对老旧管网和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深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及时解决农村居民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聚焦兜底保障措施落实,着力纠治应享受未享受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办)
(五)持续做好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发挥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作用,结合“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重点对历年督查考核、审计巡视等反馈问题以及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从“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产业就业帮扶、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抽取点对点的问题,核查问题整改后是否有反弹,是否又有新的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问题发生;对于共性问题,重点防止因长效机制坚持不到位又发生同类问题,对于新发生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生,及时解决,切实把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六)推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廉洁乡村“六有”建设,推行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持续落实民主决策监督机制,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督促健全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压实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一次任期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办)
(七)加大乡村振兴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啃食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三重一防一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用好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堵住管理漏洞、改进政策措施、防控廉政风险。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带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关系主题教育成效,各级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梳理,深入开展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同时采取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工作考核等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全面查找突出问题。要坚持查摆与整改相结合,整改与促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按照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要求,逐条逐项推动整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汇总归纳,强化协调督导,对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发现的典型案例,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要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严控会议、文件、报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要跟踪掌握、深入了解,对问题整改成效分类评价。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做到“四个防止”,防止等待观望思想,防止有选择地整改,防止台账整改、材料整改,防止整改就事论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营造专项整治严的氛围。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