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文〔2021〕 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濮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办),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 日
濮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庄基础设施布局逐步优化,残垣断壁基本消除,农房建设得到有效管控,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占比提高到90%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环卫清运结合模式;全面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治”,消除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乱象
1.集中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集镇整体环境,4月上旬,各乡镇要完成集镇的“四清四拆”任务,即清除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拆除残垣断壁、乱搭乱建、废弃设施、违章建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沿街门店清洁整齐,完善垃圾收储清运设施设备,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4月底前,要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科学分流疏导,合理设置客车停靠点,增设必要的交通标识,配套完善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根据零散销售的种类,划出特定区域规范经营,取缔道路市场,严禁占道经营,集中解决以路为市、交通混乱等突出问题。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原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2.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整治。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契机,4月上旬,要完成农村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沿线存量垃圾、卫生死角、建筑垃圾、违章建筑物、杂草、树枝及农作物秸杆等废弃物,消除路面污水横流现象;全面清除乱贴乱画、乱扯乱挂、路肩边坡杂草植物和柴草堆;拆除废弃建筑、断壁残垣和违章建筑;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亮化。
(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3.有序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清扫房前屋后、清除乱堆乱放、清理坑塘沟渠、清除乱贴乱画及拆除废弃建筑、危旧房屋、残垣断壁、违章建筑的“四清四拆”活动,7月上旬要明显见效。要清理田间地头、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堆弃的垃圾及杂物,7月上旬,在全域范围内完成垃圾清理任务。要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行动,把整治出的闲置土地打造成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实现村内道路、河渠、公共空间、房前屋后绿化基本覆盖。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4.综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常态化开展部门巡查。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电子监控平台,利用12336举报电话、无人机巡航、“蓝天卫士”农田监控系统、“智慧国土”执法监控系统、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指挥系统等科技手段和技术平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时监管、自动预警,提高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发现的效率和精准度。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集中巡查执法,特别是强化基层乡镇(办)综合执法前沿哨所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并依法依规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5.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推动重点区域的污水治理。重点开展乡镇政府驻地、水源地、旅游风景区和经济实力强的中心村污水治理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污水治理工作,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三是适时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综合治水示范样本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二)突出“建”,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开展重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按照每村投入20万元的标准,有序推进1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濮渠路、G106、S209、S307、帝舜大道、濮范路沿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等300个重点村的“多规合一”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2.推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要在两年时间内按照30个示范村、270个普及村的规模,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打造。各乡镇每年要把规划后20%的村建设成“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的典范,垃圾、污水、乱占耕地治理的典范,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的典范。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5年内全部完成。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设施配套齐全,房前屋后见绿;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水相连,生产生态融合;村庄布局合理,建设管控到位,房屋错落有致,物品摆放整齐;庭院整洁卫生。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原县林业局、县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3.实施“八个一”工程。利用两年时间,借鉴浙江嘉善县经验,实施“八个一”工程,即“一条迎宾路、一条高品位的商业街、一个绿化景观公园、一处公共停车场、一条贯通镇区的绿道轴带、一条城镇主要河道整治、一条文化休闲长廊、一个老集镇区的危旧房改造治理”,切实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旅体局、原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4.开展集镇美化亮化工程。7月底前,对集镇街道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打造,形成特色多样、和谐统一的整体建筑风貌;实施路灯、灯箱等夜景亮化,规整沿街绿化美化设施,合理配套建设休闲公园、街景小品,形成净化、美化、亮化、绿化的集镇建设风貌。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原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5.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2021年要多方筹资7500万元,完成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整村推进200个。按照农村户厕改造国家标准,编制好农村户厕建设标准规范,以“水冲式卫生厕所、三格式化粪池无害化卫生厕所、提升改造加大三格化粪池”三种改造模式为主,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培养培训专业化施工队伍,明确施工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规范施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指导、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三)突出“管”,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1.理顺管理机制,发挥乡镇主体作用。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各乡镇(办)、村委会(社区)对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对康洁、丰盈两家保洁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考核,4月初,各乡镇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探索合理的农户缴费制度,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投入机制。由县发改委牵头,4月初制定实施《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试行)》。
(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2.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管理,严管重罚违法占地。4月上旬要制定出台《濮阳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一户多宅和超面积宅基地开展腾退清理行动,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建房的规范化管理。对2021年1月21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违法问题,严格按照《中共濮阳县委办公室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乱占耕地行为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濮县办〔2021〕3号)严肃追责问责。推行土地管理网格化田长制,乡镇(办)、村委会(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辖区内田长,对所辖区域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3.提升改厕后期运行管护水平。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大三格化粪池建设,兼顾农业园区、种植基地消纳需求,统一规划布局,所有完成改厕的整体推进村都要配套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改厕户实行厕所粪污分散收集、集中收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明确粪污抽取、转运、贮存责任主体,落实粪污收集资金,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污清掏后进入大三格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高规格的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办)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乡镇(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进,4月上旬,要制定乡镇(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财政、发改、住建、环保、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强化长效管护。要广泛宣传发动、优化村规民约、创新管护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除“脏乱差”。落实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六位一体”管护,实现村庄环境管护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要积极争取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强化督查问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健全落实周督查、月排名、季观摩督导机制,实行红黑旗制度。对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办)全县通报表扬,在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对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办)全县通报批评,实施约谈并做表态发言。对一个季度内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办)颁发黑旗。对季观摩成绩前三名的乡镇(办)颁发红旗,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后三名且评分低于85分的乡镇(办)颁发黑旗,分别处罚5万元、3万元、2万元。一年内两次获得黑旗的乡镇(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党政正职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