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通知
濮县贫指〔2021〕7号
濮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通知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产生新的贫困及返贫人口。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将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排查范围、纳入程序、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等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易返贫致贫人口。即以家庭为单位,识别具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简称“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简称“边缘易致贫户”),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下简称“两类人群”)实行动态管理,重点监测,精准帮扶,直至风险消除。
二、识别标准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或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疫情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存在较大返贫致贫风险户、影响“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户,以上户纳入“两类人群”重点管理。“两类人群”识别纳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原则,重点对“两类人群”为零的村进行排查,做到应纳尽纳。
三、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县有农村人口的所有村居。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零劳动力、低保五保、重病重残、意外灾害等8类户进行重点排查,对有商品房、小汽车、大型机械、经办企业、举家外出等8类户不再进行排查。
(一)8类重点排查户
1.零劳动力户(子女有赡养能力的除外);
2.低保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4.重度残疾人户(家庭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
5.大病户(患有医保、卫健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6.计划生育户(独女户、双女户);
7.有高中以上在校学生的家庭;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8类不排查户
1.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在国土部门存在不动产登记(不含因灾重建、拆迁建房);
2.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
3.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5.举家外出 1 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的农户;
6.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
7.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不含孤儿);
8.其他明显条件好的情形。
四、纳入程序
(一)申报公示。农户纳入“两类人群”管理实行“一申请、一承诺、一授权”。一申请:农户向村委会提交本人按手印的书面申请;一承诺:农户对本人所上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一授权:农户对本户信息、收入等家庭情况授权于县级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比对。各乡(镇、办)将“两类人群”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排查范围、纳入程序等信息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要长期保持,确保群众易获取、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二)村级初评。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责任组组织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根据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以村为单位提出监测对象初评名单。
(三)乡镇审核。由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村级初评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对通过审核的监测对象建议名单,集中上报县级扶贫部门。
(四)县级确定。县级扶贫部门通过与医保、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教育、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分析,对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建议名单进行核准,确定监测对象最终名单,并书面通知各乡镇。
(五)信息录入。在县、乡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村两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五、动态管理
(一)“网格化”管理。由各乡镇统筹组织,以各行政村为主体,原则上按照村“两委”人数、结合实际情况把村民划分成相应数量的管理网格,每名村干部分别负责一块,兼任网格长,对分管网格内出现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原因导致的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实行动态监测。
(二)“月报告、零报告、月研判”。各行政村网格长每月10日前向村级脱贫责任组上报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村级脱贫责任组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群众代表,对统计的有返贫、致贫风险家庭实地核查核实,对核查结果签字确认,每月15日前召开一次“两类人群”识别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初步拟定出“两类人群”建议名单。由村“两委”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级脱贫责任组“两类人群”建议名单进行评议,确定“两类人群”初步名单并上报乡(镇、办)。各乡(镇、办)逐户入户核查后每月20日前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当月没有情况的也要“零报告”。
(三)行业部门比对。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办)上报的“两类人群”初步名单,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房产局、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行业部门,就房产、车辆、参办企业、公职人员等情况开展数据比对,组织医保、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教育等行业部门,就因病、因灾、因残、因学致贫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并于每月25日前把比对数据信息反馈到乡(镇、办),由各乡(镇、办)组织人员对反馈信息进行再核实。每月月底前,各乡(镇、办)要将最终核实后确认的“两类人群”初步名单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批复。
(四)及时精准帮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后,各乡(镇、办)要及时对纳入“两类人群”管理的家庭强化精准帮扶,“脱贫不稳定户”要通知原有帮扶力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边缘易致贫户”要由村级脱贫责任组指定帮扶责任人,有针对性地确定帮扶措施。
“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是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要联系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银行、人社等部门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是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两类人群”,乡村要联系人社等部门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安置等,帮助其转移就业。鼓励“两类人群”积极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对其进行安置。
三是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乡村要联系民政、医保、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临时救助和残疾人补贴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是“志智双扶”。各乡(镇、办)要结合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教育引导“两类人群”通过生产和就业发展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勤劳致富、赡养老人、抚养残疾人新风。
同时,鼓励各乡(镇、办)创新帮扶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两类人群”生活生产困难,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录入管理系统。确定的“两类人群”基础信息要于每月5日前完成国家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负责采集基础信息;各乡(镇、办)扶贫办负责根据国家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要求,按照“一人读、一人录、一人审”的录入原则,组织信息录入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六)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因就业不稳、因产业失败等不同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分类进行标注,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七)定期回访排查。乡村两级按月定期回访,及时掌握“两类人群”家庭收入、住房、医疗、教育、饮水、就业、产业发展等生产生活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并在扶贫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在落实帮扶政策基础上,县级扶贫部门每月定期对接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民政、残联、人社、金融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监测风险发展情况,并反馈至乡村进行核实。
(八)实行动态调整。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牵头,利用“月研判”机制,定期对“两类人群”返贫、致贫风险进行评估,对县扶贫办反馈的风险异常户进行核实,对帮扶措施不明显甚至风险加重户,要及时加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户及时标注风险消除,及时退出“两类人群”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一线总指挥,确保领导不松手、干部不松劲、工作不松懈,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建立工作;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扶贫机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乡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以“两类人群”识别帮扶工作落实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两类人群”识别、管理工作的督导督查,对不履职尽责、该发现未发现、该报告未报告、该帮扶未帮扶或因帮扶失职造成返贫致贫的,视情况对网格长、驻村第一书记、村级脱贫责任组以及乡镇和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员逐级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上级督查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办)和县直相关单位要组织各行政村、各相关责任人充分利用农户申请、入户摸排、信息比对等方法,做到真入户、察实情、把对象找准;务必按月入户走访,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将监测帮扶工作做实做细;务必利用好国家、省信息系统和纸质台账,真正反映易致贫返贫人口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过程。我县将“两类人群”识别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真正兜牢防返贫底线。
附件:1. 濮阳县“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帮扶台账
2. 濮阳县“脱贫不稳定户”监测帮扶台账
2021年4月8日
濮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